證券代碼:002213 證券簡稱: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:2023-071
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2023年7月21日,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創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創通投資”)《關于向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的函》,具體提案如下:
一、《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暨修訂<公司章程>的議案》
1.變更經營范圍
為滿足公司經營發展及業務開展的需要,公司擬對經營范圍作出變更如下:
原經營范圍:
一般經營項目是:機械電子產品的代理;運輸設備維修;國內貿易(不含專營、專控、專賣商品)、物業租賃;投資興辦實業。許可經營項目是:運輸科技產品、機械電子產品及相關軟件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及技術咨詢(不含限制項目);機械設備加工;貨物進出口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
變更后經營范圍:
一般經營項目是:機械電子產品的代理;運輸設備維修;國內貿易(不含專營、專控、專賣商品)、物業租賃;投資興辦實業;金屬礦、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;木炭、薪柴銷售;木材收購;鋰離子電池、燃料電池及原材料銷售;鋰云母、礦產品加工銷售;電池級碳酸鋰、工業級碳酸鋰加工銷售。許可經營項目是:運輸科技產品、機械電子產品及相關軟件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及技術咨詢(不含限制項目);機械設備加工;貨物進出口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
修訂后的經營范圍最終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內容為準。
2.修訂《公司章程》
根據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,公司擬對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條款進行修訂,《公司章程》修訂的具體情況如下:
序號 | 修訂前 | 修訂后 |
1 | 第十四條 經依法登記,公司的經營范圍:一般經營項目是:機械電子產品的代理;運輸設備維修;國內貿易(不含專營、專控、專賣商品)、物業租賃;投資興辦實業。許可經營項目是:運輸科技產品、機械電子產品及相關軟件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及技術咨詢(不含限制項目);機械設備加工;貨物進出口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| 第十四條 經依法登記,公司的經營范圍:一般經營項目是:機械電子產品的代理;運輸設備維修;國內貿易(不含專營、專控、專賣商品)、物業租賃;投資興辦實業;金屬礦、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;木炭、薪柴銷售;木材收購;鋰離子電池、燃料電池及原材料銷售;鋰云母、礦產品加工銷售;電池級碳酸鋰、工業級碳酸鋰加工銷售。許可經營項目是:運輸科技產品、機械電子產品及相關軟件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及技術咨詢(不含限制項目);機械設備加工;貨物進出口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 |
根據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(2022年修訂)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關規定,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%以上股份的股東,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。創通投資持有公司股份70,146,515股(占公司總股本29.72%),符合向股東大會提交臨時提案的主體資格,且臨時提案有明確的議案和具體的決議事項,屬于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規定的股東大會職權范圍,提案內容及程序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《公司法》的相關規定。因此,公司董事會同意將股東創通投資提出的上述提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。
《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暨修訂<公司章程>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3-070)、修訂后的《公司章程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相關公告。
除增加上述臨時提案外,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時間、地點、股權登記日等其他事項未發生變化,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在《證券時報》《中國證券報》《上海證券報》《證券日報》和巨潮資訊網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《關于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補充通知》(公告編號:2023-072)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
2023年7月21日